事项名称 |
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
办理部门 |
落户地派出所 |
责任处室 |
落户地派出所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四川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公治发[2003]64号)、《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凉山州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2014) |
申报条件 |
提交以下材料: (1)、被投靠人书面申请;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4)、乡(镇)、村(居)委会、组同意接收证明; (5)、《户籍证明》(原户籍地在凉山州外的提供)。 注:投靠父母的子女仅限未成年人及高、中在校成年学生。 |
相关表格 |
无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落户地派出所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行政服务大厅会东镇户籍业务办理窗口、行政服务大厅新云区户籍业务办理窗口、姜州派出所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其他区乡派出所上午9:30-下午4:30 |
联系电话 |
会东派出所:5422027 新云派出所:5422577 姜州派出所:5480110 嘎吉派出所:5460110 淌塘派出所:5490110 铅锌派出所:5430033 大崇派出所:5470100 松坪派出所:5455110 新街派出所:5477078 发箐派出所:5436230 小街派出所:5407810 野租派出所:5466003 铁柳派出所:5487110 溜姑派出所:5476110 堵格派出所:5405110 野牛坪派出所:5476622 乌东德派出所:5467110 |
事项收费 |
州内迁入的不收费,州外迁入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的收费为4元/证,第一次办理《户口簿》的不收费,换发、补办《户口簿》的收费为6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