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购买商品房与经适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


来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14年11月08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连续12个月以上);

  2、按申请之日起反推,连续6个月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一年以内办理过支取业务,不予办理;

  3、无任何贷款、无担保;

  4、两年以内购买的自住住房(即按申请之日起往前推);

  5、两套以内住房(含两套);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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