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来源:会东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4年11月08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此列填写材料名称

此列填写材料具体要求:提供材料原件还是复印件、复印件份数、是否收取复印件及份数、是否查验原件等

购买二手房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份,收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二手房过户完税票据

2份,收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购房交易合同

2份,收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购房付款凭证

2份,收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2份,到管理部领申请表。不收复印件。

借款人承诺书

2份,到管理部领取。不收复印件。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份,由管理部根据借款人信息从业务系统打印。

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

1份,由管理部出具查询申请给借款人(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和共有人)在拟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并出具证明,不收复印件。

借款人配偶双方个人征信报告

1份,由管理部出具介绍信到受托银行查询,收取借款人配偶双方个人征信报告,不收复印件。

借款人配偶双方工资收入证明

2份,工资存折复印件【第一页和最后一页(近三月工资)】或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盖财务章),配偶双方各两份。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5份,结婚证复印件,需审核原件。结婚证遗失或未婚需由婚姻登记部门(民政局)出具证明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份,需审核原件。

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

2份,需审核原件。

抵押房屋《房屋所有权证》

3份,收取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在贷款发放前需凭原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

抵押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

3份,收取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在贷款发放前需凭原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

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份,需核对原件。借款人自有房屋抵押的不需提供。

抵押人结婚证复印件

3份,需核对原件。借款人自有房屋抵押的不需提供。

抵押人及共有人同意担保抵押声明书或抵押担保公证书

3份,收原件。该材料为用第三人房产抵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