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来源:会东县公安局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登记规定》

  二、申请材料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办事时限

  1. 法定时限1工作日
  2. 承诺时限1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收费(收费标准请向窗口单位咨询)

  五、联系电话

  0834-8559864


川公网安备 513426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