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回国人员入户 |
办理部门 |
落户地派出所 |
责任处室 |
落户地派出所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凉山州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2014) |
申报条件 |
提交以下材料: (1)凉山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回国入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住房证明或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书面申请书。 |
相关表格 |
无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落户地派出所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行政服务大厅会东镇户籍业务办理窗口、行政服务大厅新云区户籍业务办理窗口、姜州派出所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其他区乡派出所上午9:30-下午4:30 |
联系电话 |
会东派出所:5422027 新云派出所:5422577 姜州派出所:5480110 嘎吉派出所:5460110 淌塘派出所:5490110 铅锌派出所:5430033 大崇派出所:5470100 松坪派出所:5455110 新街派出所:5477078 发箐派出所:5436230 小街派出所:5407810 野租派出所:5466003 铁柳派出所:5487110 溜姑派出所:5476110 堵格派出所:5405110 野牛坪派出所:5476622 乌东德派出所:5467110 |
事项收费 |
第一次办理《户口簿》的不收费,换发、补办《户口簿》的收费为6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