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材料


来源: 时间:2014年11月11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 原件 ——
4 房屋倒塌的情况说明 原件 倒塌
5 征收决定及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 征收决定为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为原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之前的拆迁项目,提交拆迁许可证及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
6 放弃所有权的承诺书;他项权利人(预告登记权利人)书面同意证明 原件 放弃所有权;被放弃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预告登记)的,需提交他项权利人(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川公网安备 513426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