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来源: 时间:2014年11月11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要求 备注
1 登记申请书 原件 ——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
3 宅基地使用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村民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4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5 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
6 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图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
7 房屋地址证明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
8 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村民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9 经村民会议同意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 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10 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 原件 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

川公网安备 513426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