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户口迁入:解答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四川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公治发[2003]64号)、《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州外的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收费为4元/证,第一次办理《户口簿》的不收费,换领、补办《户口簿》的收费为6元/本。 (二)本地人办理本地户口:解答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四川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公治发[2003]64号)、《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户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的意见》(川公发[2009]58号)。户口信息变更、新生儿入户不收费,第一次办理《户口簿》的不收费,换领、补办《户口簿》的收费为6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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