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 |
办理部门 |
会东县民政局 |
责任处室 |
会东县优抚安置股 |
法律依据 |
1.参照《军人优待抚恤条例》执行。 2.《公务员法释义》中规定的七类机关工作人员。 3.《四川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 |
3.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部后勤部关于印发<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的通知》民发[2011]218号 |
申报条件 |
属于《公务员法释义》中规定的人员受伤,且符合《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第三章中规定的性质、受伤等级达到《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其中之一的,方能受理。 |
评残申请表、证明人材料 |
相关表格 |
评残申请表 |
受理形式 |
办公室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鲹鱼河镇人和西巷16号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之内 |
办公时间 |
上午: 8.30-12.00 下午:2.30-5.30 |
联系电话 |
0834-8551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