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繁體中文
|
英文版
|
无障碍版
|
手机APP
|
电子邮箱
首页
走进会东
领导之窗
信息公开
在线服务
互动交流
投资会东
当前位置:
首页
>
在线服务
>
重点办事服务
>
房屋产权登记
>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
办理条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来源: 时间:2014年11月11日 点击率:
【
打印
】【
关闭
】
申报条件
1.申请登记的房屋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站点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