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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召开十七届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的 通 知


来源:会东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4-03 09:07 点击率:打印】【关闭

  县政府各县长,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

  根据《会东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会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县政府决定于2018年3月5日(星期一)8:30在县政府二会议室召开十七届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同时,提前收集第24次常务会议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前学法

  学习内容:1.传达学习十九届三中全会暨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2.传达学习十一届州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二、会议议题

  (一)研究审议老君滩乡政府《关于解决兴泰矿业有限公司未支付补偿款遗留问题的请示》

  汇    报:老君滩乡政府

  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兴泰矿业有限公司。

  (二)听取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汇报》

  汇    报:县财政局

  (三)研究审议县扶贫移民局《关于对乌东德水电站姜州移民安置点移民砖混结构房屋给予建房补贴的请示》

  汇    报:县扶贫移民局

  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县规建局、铁柳镇政府、姜州镇政府。

  (四)研究审议县水务局《关于解决会东县鱼河防洪治理工程土地及附着物补偿费的请示》

  汇    报:县水务局

  参加单位:鱼河镇政府。

  (五)研究审议县教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的请示》

  汇    报:县教育局

  参加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听取县教育局《关于会东电子科技学校、会东南山国际学校遗留问题处置情况的汇报》

  汇    报:县教育局

  参加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规建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七)研究审议县规建局《关于乡(镇)干部“安心工程”新建项目实施代建的请示》

  汇    报:县规建局

  参加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基投公司。

  (八)研究审议鱼河镇《关于拨付长新通乡通畅公路建设占地及附着物补偿资金的请示》

  汇    报:鱼河镇政府

  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

  (九)研究审议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实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的请示》

  汇    报:县政务服务中心

  参加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听取县自来水公司《关于赴雅安、冕宁污水处理厂进行考察的情况报告》

  汇    报:县自来水公司

  参加单位:县规建局、县基投公司。

  (十一)研究人事任免

  汇    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参会人员

  (一)出席人员。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

  (二)列席人员。

  1.县人大、县政协1名分管联系领导,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县政府副县职干部;

  2.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监察委、发改经信局、财政局、审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目督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委编办负责人及与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人。

  四、注意事项

  (一)请议题汇报单位准备汇报提纲30份,于2018年3月4日(星期日)16:00前报县政府办,联系电话:5426366。汇报材料按《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提纲格式》印制,汇报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请参会单位于2018年3月4日(星期日)16: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办综合股,联系电话:5422626,传真:5420369。

  (三)参会单位主要领导不能参会的须说明事由,并报告会议主持人批准后,方可委派主持工作的副职参会;不按要求和时限报参会人员名单的单位和部门视为“一把手”参会,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参会人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会;议题参会单位根据议程安排提前到县政府办四楼阅览室等候,由综合股根据会议进展情况通知参会。

  (五)请宣传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请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乡(镇)及时、动态、主动征求有关县领导意见,梳理需要上十七届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并及时报县政府办,联系电话:5426366。除特殊重大紧急情况外,县政府办将不再另行通知收集议题。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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