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验资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和单位社保缴纳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的,可以不满三个月);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出具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其它与本次采购项目必须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提供资质原件备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7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时须提供投标单位的介绍信,并在介绍信上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件地址,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不接受网上或传真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