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印发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日前,司法部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主体。强调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执法机关,又是普法的主管机关,要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中。 《通知》指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业务工作,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受理行政许可、办理行政处罚、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强制戒毒隔离、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管理、司法考试、等司法行政执法、管理、服务的全过程。还强调要利用社会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加强典型案例收集发布,认真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的安排部署,制定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要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要加强对全系统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全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司法部负责人答记者问 近日,司法部印发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 答: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司法行政机关既是重要的执法机关,又是全民普法的主管机关,带头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于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坚持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把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普法过程,有利于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活动,增强执法和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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