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支持国防建设,切实保障义务兵合法权益,推动全县“双拥”工作健康发展。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会东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东府阅﹝2015﹞9号)文件精神,向从本县入伍153名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202.16万元,其发放标准为入伍前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12768元/人、14017元/人;同时为37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12.3万元。为确保该资金的安全、及时,此款由县民政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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