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农科局职责职能、机构设置


来源:会东县农科局 时间:2015年06月12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县农科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综合发展的职能部门。内设农技、植保、种子、土肥、能源办、科技管理股、农机事业管理股等17个站、股、室、校、队。其主要职能有以下几方面: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工作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和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三)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七)负责制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

  (十)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

  (十一)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十五)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六)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十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或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八)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知识产权管理、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十九)承办政府间农业和科技发展涉外事务。

  (二十)负责全县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二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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