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工作职责


来源:会东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年06月11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政府、政府办公厅(室)及其工作部门发送到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搞好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受县政府领导委托抓好目标管理中各责任单位目标的制定、审核、下达和执行中的指导、协调、监控、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值班工作,协助处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负责县长热线工作及州长公开电话交(转)办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九)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十)负责全县政务督查和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十一)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二)督促落实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三)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服务代办点工作,组织县直部门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政府法制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开展县政府行政调解工作,指导、监督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外事侨务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群众来信、来电处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来信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七)负责县政府安排的行政事务所需后勤保障和政务接待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