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明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同时各村结合实际,都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乡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增强全民保护环境意识,在全乡氛围内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排查整治。全方位、全区域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到不瞒报、不漏报。 四是加强督查检查。由乡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会同鲁吉派出所、县国土局等单位,对全乡“小散乱污”企业摸排整治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督查情况在全镇大会上通报,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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