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会东县财政局汇总,2016年会东县部门,包括全县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不含教育收费)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779.71万元,比预算数减少746.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6万元,减少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21.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5.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6.28万元),减少214.69万元;公务接待费452.80万元,减少527.2万元。 2016年会东县“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全县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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