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和会东县人民政府《审计委托书》(NO:〔2017〕47号),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5日起,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会东镇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原红果乡大村小学综合楼、撒者邑乡南山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铅锌镇中心校教学楼、铅锌镇中心校食堂及综合楼以及铅锌镇联合小学综合楼6个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孙顺清 审计组成员:沈兴红 罗燕 附件: 1.《四川省审计厅机关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2.《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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