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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的建议


来源:县审计局 时间:2017年12月29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针对近年来审计中发现的乡镇财政收支过程中屡审屡犯、屡不止的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如公务接待费列支不规范问题、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列支问题、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一些惠民工程建设接受施工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列支财政专项资金、导致工程税费流失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及财政人员财经法纪意识不强、对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意见的重视不够等造成的。因此,审计人员从提高财经法纪意识、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方面、就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是各乡镇主要领导要加财经法纪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财经法纪意识。对乡镇领导,尤其是分管财政的主要领导,要加强财经法纪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只有通过加强财经法纪知识的学习,知道哪些应该做,应该坚持;哪些不能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涉及经济利益的事要三思而后行,牢固筑起思想的堤防。

  二是各乡镇内部要通过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来强化、规范单位财政收支行为,通过制度来明确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全体人员在单位经济活动过程中,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通过制度来明确。一个单位从财务审批到财务分工,再到财产物资管理,每个环节上都应有相互监督牵制的地方。

  三是各乡镇财政人员更是要不断学习掌握财经法纪知识,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持按章办事,一方面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给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另一方面不唯领导意志是从,严格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把好财政收支审核关。这样既能管好、用好单位资金,也能保护好单位领导和自己的。

  四是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各乡镇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后,审计机关将适时向社会公告。同时县审计局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严肃整改问责,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及时将审计情况反馈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目标督办等部门,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单位和领导人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严格追责问责。

  五是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调,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使各种监督形成合力,本着“宽是害、严是爱”的宗旨,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抓早抓小、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护干部、爱护干部;另一方面,对屡查屡犯、不收手、不收敛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绝不手软,要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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