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司法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县司法局拟安排公务接待预算2.4万元,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中需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会东县司法局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拟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5万元,计划用于县司法局、司法所完成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投资软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下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社区矫正、律师管理、公证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会东县司法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会东县司法局 2017年3年26月 司法局2017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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