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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林业局“十三五”规划


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13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会东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东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2°20′~103°03′、北纬26°12′~26°57′之间。东南与云南省巧家县、东川市、禄劝县隔金沙江相望,西与会理县接壤,北与宁南县相连。全县南北长约80公里,东西宽约70公里,幅员面积3222.468平方公里。县城位于会东镇。

  会东县属亚热带季风高原型气候。由于山高谷深,气候垂直差异很大,在海拔1500~2000米的丘陵平坝区,年均气温16.1℃,一月份平均气温8.1℃,七月份平均气温21.8℃,年均≥10℃的积温5284.1℃,无霜期258天,年日照数2300小时。年降水量1062.9毫米,年均相对湿度65%,年蒸发量2000毫米。雨季(5~10月)降水量占93.3%,相对湿度73.7%,旱季(11~4月)降水量占6.7%,相对湿度58.2%。在海拔1500米以下的金沙江河谷地区,气温高,霜雪罕见;在海拔2600米以上的山地区,冬季有季节性积雪和冻土层。由于复杂的地形地貌影响,我县具有亚热带(海拔2000米以下)、暖温带(海拔2000~2500米)、温带(海拔2500米以上)的气候特征。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县深入贯彻中央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生态会东”的关键时期,是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全面提升林业经济结构的攻坚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东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5〕70号),巩固“两大工程”建设成果,促进林业生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建设绿色生态会东,全面提升会东在全州乃至全国的生态优势,建设山绿民富的生态会东的愿景,结合会东林业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会东林业发展规划背景

  1.1 “十二五”会东林业发展成效

  “十二五”期间,会东林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坚持依法治林、科教兴林、人才强林,着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狠抓华山松、中华块菌、核桃等特色产业发展,主要建设任务及目标圆满完成,各项林业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十三五”时期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1.1 森林资源快速增长,林业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

  全县加快推进以林业重点工程为主的生态建设,依法对83.4万亩国有林和119.9万亩集体公益林实施常年有效管护,保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十二五”期间,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0.58万亩;配套荒山造林1万亩;退耕还林封山育林1万亩;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建设项目造林3.97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造林1.5万亩;森林植被抚育费造林0.83万亩;完成退耕还林成果巩固7.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4万亩;完成义务植树600多万株。森林覆盖率42.9%,比2010年增长2.5%。全县城乡生态面貌明显改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大见成效。

  全县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的有利时机,广泛吸纳业主、大户和个人等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建设,鼓励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和广大林农使用林业信贷资金,林业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

  1.1.2 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助农增收效果明显

  坚持把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建设现代林业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产业强县。2014年达到8.14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纯收入快速增加,2014年达到1852元。

  1.1.3 林业改革稳步推进,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完成了205.44万亩集体林地登记确权颁证工作,颁发林权证、股权证共计3.68万本,基本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改革目标。

  1.1.4 林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保障服务能力得到加强

  2011年以来,配套建设基层林业工作站2个、木材检查站1个、改建完善苗圃1个、完善建设林木采种基地、母树林、种子园等3个。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能力,林业科技、执法、信息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等得到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1.2 “十三五”会东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是我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决胜时期,也是我县“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三五”时期,我县林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具备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一是生态区位重要性突出,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实施,要求生态环境保护上一个新台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这是我县林业跨越发展的重要依据。二是经过“十二五”发展,交通建设全面突破,极大地改变了我县的区位条件,大交通格局的形成,将极大的促进我县林业产业及林产加工业的发展,使林业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三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向纵深推进,国家、省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为实现我县林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发展林业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中央明确提出了2020年比2005年新增森林面积4000万公顷、新增森林蓄积13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突出了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地位,实现我县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需要加强林业建设,需要林业建设来做生态保障。五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林业建设高度重视,全社会对林业更加关注,更多的财政和民间资金投入到林业建设中,极大地拓宽了林业发展空间。六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和欢迎,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投入林业、发展林业的热情日益高涨。

  与此同时,我县林业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生态建设成果巩固难度大,主要表现在:旱涝无常,地质灾害频发,影响林业生态建设;随着大交通格局的形成,物流便畅,同时也为森林病虫害的扩散传播提供便利条件,增大了林业有害生物的治理难度;森林旅游深入开发,进入林区人流增多,野外火源控制难度加大,且森林植被进一步恢复,林下可燃物增多,这都加大了林区防火难度。二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森林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林业产业实力不强,林业对地方发展贡献率不高。“大资源、小产业”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还比较低,林业在繁荣山区经济中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

  第二章 “十三五”会东林业发展思路

  2.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成全省重要的现代特色林业强县为目标,以城乡绿化一体化、产业发展园区化、生态文化特色化为重点,使全县森林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林业产业体系更加发达、森林文化体系更加繁荣,林业资源总量、生态承载量和林业经济总量稳步提升。

  2.2 基本原则

  坚持兴林与富民相结合。把兴林富民作为根本宗旨,在兴林中富民,在富民中兴林,通过兴林富民切实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

  坚持生态与产业相结合。把生态与产业统筹起来、协调推进、良性互动,切实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在严格保护好现有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做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发展。

  坚持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在扩大面积的基础上,加强抚育经营和科技创新,提高林地生产力、资源利用率,提升森林整体功能。

  2.3 发展目标

  到2020年,生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核桃产业建设30万亩,开展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积极开展林下种养殖业,培育2-3家大中型林产品加工贸易企业,确保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到4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0.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3‰,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0亿元,农民从林业获得的人均收入显著增加,年均递增10%。全县森林生态系统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吸烟滞尘、净化空气、降低噪音、防风固沙、固定碳量等生态功能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完成全县建成公路绿化200公里,公路绿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全省绿化模范县”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章 加快推进生态屏障建设

  坚持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建设和保护好会东的生态环境,把良好的生态作为最大的优势和财富,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石漠化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3.1 保护和建设森林生态系统

  3.1.1 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

  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国有林管护83.4万亩;完成中幼龄林抚育10万亩;完成华山松造林10万亩;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119.9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165793亩,省级公益林33213亩;完善国有林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政策。

  3.1.2 退耕还林工程

  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4万亩,配套荒山造林4万亩。切实巩固好全县第一轮7.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果,同时,从根本上解决好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

  3.1.3 森林经营工程

  我县林分投入产出低,固碳能力低,病虫害频发,森林火险等级高,严重影响森林功能的发挥,急需抚育和改造。 在中幼林抚育试点的基础上,通过间伐、修枝、除草、割灌等措施,实施森林抚育10万亩。

  3.1.4  造林补贴项目

  力争完成造林补贴试点项目5万亩。

  第四章  加快现代林业产业发展

  以国家、省、州、县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相关意见和“十三五”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导,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推动由森林资源大县向林业经济强县跨越。“十三五”时期,着力推进2大林业产业建设。

  4.1加快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大力营造木质原料林、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种养殖业等绿色产业基地,实行定向培育,集约经营,培育优质林产品,满足人们对林产品的不断增长需求。

  4.1.1 新建70万亩优质核桃基地 ,2015年实施10万亩,2016年—2018年,每年20万亩,全县核桃基地达100万亩以上。

  4.1.2 新建10万亩华山松造林,2015年到2018年实施8万亩,每年2万亩,到2020 年,全县华山松基地达70万亩以上。

  4.1.3 2015年到2018年新建油橄榄30万亩,2015年2万亩,2016年—2018年实施30万亩。

  4.1.4 2015年到2018年新建老荫茶基地2万亩,每年0.5万亩。

  4.1.5 2015年到2018年新建桑树基地8万亩,每年2万亩。

  4.2  加快发展林产加工业

  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引导和促进资源、资金等产业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大力促进林产加工企业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发展鼓励类、控制限制类、改造允许类、禁止淘汰类,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专业化生产进程,减少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林业产业由单纯的数量增长和规模扩张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逐步形成富有市场竞争力、高效、结构合理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产品与服务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大力发展特色林产品加工业 。按照产业布局区域化,资源供给基地化、利用方向高值化、生产工艺清洁化、生产装备节能化、产品加工精深化的要求。计划招商引资10000万元,建设核桃精深加工厂1个;西攀阳光公司继续投入9000万元续建华山松籽深加工厂;山松农业公司继续投入6800万元续建松针饮料加工厂;招商引资9000万元,建设块菌精深加工厂。

  4.3 加快培育生态旅游业

  着力打造森林和乡村生态旅游品牌,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旅游产品系列,搞好旅游资源开发与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依托新华水库、马头山万亩森林公园,重点建设“马头山—新华水库”省级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区,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生态旅游服务,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第五章  加快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实施繁荣生态文化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城乡绿化美化步伐,加强生态文化创作与宣传,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理念。

  5.1 推进森林城市创建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宗旨,通过实施城市增绿森林工程、城郊休闲森林工程、河道绿化森林工程、公路通道森林工程、乡村产业森林工程、生态文化森林工程等“六大”森林工程,形成融“山、水、林、城、路”为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实现“让城市走进森林,让森林拥抱城市”,促进会东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力争会东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40%,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城市道路绿化率达9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5m2以上。

  5.2 加强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大力开展生态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活动,广泛普及生态文明知识,不断增强公众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为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5.3  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

  按照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要求,大力发展城市和乡村绿化。大力开展环城林、环镇林、环村林建设,推进立体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为乡村群众提供游憩和林荫空间。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乡村道路、庭院、房前屋后绿化,改善人居环境。10%以上的村达到“绿化示范村”标准。实施以水系、公路为主的通道绿化,绿化率达到90%以上。

  5.4 繁荣林业生态文化产业

  依托我县原始森林、森林公园、珍稀野生动植物等独具特色的优势资源,加大以生态建设、旅游休闲、珍稀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为主题的生态文化产业开发创新力度,加快建立集影视、文化、休闲、娱乐、科研、交流、培训等于一体的开放性、国际性的多功能型林业生态文化产业区域。依托我县乡村旅游资源优势,广泛开展交流合作,树立我县良好的生态文化形象。

  5.5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广泛开展以“尊重自然、爱国护林、守护家园”为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生态知识、生态伦理和生态审美等生态文化素养,引导人们养成保水、护绿、节能、减废的良好行为习惯,为建设生态文明奠定坚实的文化根基。结合传统和科学两个准则,大力倡导有利于生态文明的行为、风俗、规定,改革或者废除对自然和环境有害的政策、法规、措施,建成符合地方特点的生态文化制度。

  第六章 加强资源保护和林业服务体系建设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林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基础,“十三五”时期,需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种苗等基础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6.1 加强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6.1.1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严格执行《会东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层层落实林地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管理政策。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落实“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严格限额监督检查,依法打击非法采伐和相关贸易,规范木材运输和加工管理。确保“十三五”期间依法将年度森林采伐蓄积控制在省下达限额指标内。加强木材检查、林政执法队伍与基础设施建设。依照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结果,科学进行森林分类经营和可持续经营,加快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6.1.2 加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建设

  根据林业生态和产业“双属性”的性质,将传统资源监测提升到生态系统监测,提高对森林面积、蓄积等物质产品数量和质量的监测效率与精准度,增强对森林健康、生物多样性、森林碳汇和可持续经营状况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调查评估能力,为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服务。

  6.1.3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体系,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加强火源管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完善全国森林火险预警体系,进一步提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精度;提高卫星监测林火识别能力,综合监测覆盖率(航空巡护、瞭望和视频监测、人工巡护所覆盖面积的比例)达到90%,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60%以上;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实现指挥控制实时化、火场图像可视化、防火管理网络化和日常办公自动化;加强森林防火队伍技能培训和实战培训,提高队伍指挥扑救水平。修建重点林区消防通道、设立重点林区派出所、建立森林专业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火装备、信息系统建设及宣传培训等,从根本上解决我县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问题。

  6.1.4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灾害应急、防治法规和科技支撑等六大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种苗产地检疫率90%以上。建立9个片区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点,逐步实现由被动减灾向主动御灾的转变,进一步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除治水平,阻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一旦外来有害生物侵入,做到及早发现,立即消灭。

  6.1.5 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

  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有效地预防、控制野生动物疫病,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与卫生、畜牧等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开展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培训,提高应对突发性野生动物疫情的防控能力。强化重点区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多发区域、候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野生动物繁育基地等单位驯养繁殖的防疫措施进行检查,严防珍稀濒危动物感染。

  6.2 加强林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6.2.1加快国有林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

  以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重建6个标准化林业站(6000平方米),搞好国有林区、道路、安全饮水和用电保障,改善国有林区职工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构建和谐林区。

  6.2.1.1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

  到2020年,在2个国有林场进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57套。

  6.2.1.2 国有林区现有森林管护站点建设

  新建国有林区森林管护站点9个、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6.2.2 加强林木种苗体系建设

  以《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工作,全面推进林木良种的选育审(认)定工作,加强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林木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保护核桃、樟树、桤木、杉木、柏木、华山松、云南松等种质资源。到2020年,建设核桃种子园1000亩,建设标准化良种育苗基地2000亩。力争使全县造林良种使用率达70%,基地供种率达90%。

  6.2.3 加强林业工作站建设

  新建标准化林业站8个、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四川省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管理规范(试行)》指导全县基层林业站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继续加强机构和人员素质能力建设,逐步实现每个林业站有独立产权的办公用房、机动交通工具和必要的通讯、办公设备,完成基层林业站职工岗位培训。

  第七章  加强林业法制建设

  紧紧围绕全县林业中心工作,创新林业行政执法机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7.1 建立健全林业执法体系

  7.1.1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

  积极做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抓好综合执法示范点。全面开展深化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明确追究范围、追究形式以及责任划分标准,并加大对执法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预防重大执法违法案件发生。加强执法监督,坚持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着力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的创新,推进林业行政许可办理体系建设,优化林业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7.1.2加强森林公安建设

  全面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建立“责任明确、分级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及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切实改善森林公安执法条件,将森林公安机关建成管理型和实战型相结合的独立执法主体。大力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全县建立2个林区派出所,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加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装备执法记录仪、证据采集仪等执法设备,完善森林公安网主页建设和涉林信息采集系统。不断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高机动作战、快速反应和侦查破案能力。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7.2 加强林业普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每年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六五”普法期间,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抓好向社会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工作,积极营造依法治林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八章 推进林业科技体系建设

  按照科技兴林、科技富林、科技强林的要求,紧扣全县林业发展战略需求,针对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深入开展林业科技推广,着力提升林业科技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为全县林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8.1 加强林业科技推广示范

  尽快完善覆盖全县的林业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科技成果,使科技进步对林业发展的贡献率提高到50%以上,使造林保存率达80%以上。培训1000人次基层林业科技技术骨干,培训林农10万人次,建立科技示范区2个,示范村20个,示范户1000户。

  8.2 加强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测、监督机制、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和林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林产品和林木种苗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林产品安全。实行林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植物新品种优先保护和分级保护,加强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确保林业生物安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高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建立健全专利、商标、品牌等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网络,依法保护林业知识产权。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鼓励植物新品种发现、育种及申请鉴定和保护工作,切实保护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参与森林认证建设。

  第九章 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开放

  9.1 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9.1.1 建立健全林权保护管理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林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动财政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改革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全面加强林权登记及林改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林权改革和林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仲裁管理,搞好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和林权交易平台建设。

  9.1.2 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对在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基础上依法组建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财政金融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加快建立竹木资源培育、竹木加工等各类行业协会,引导林农走专业化合作道路,提高林业组织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

  9.2 推动国有林场与国有林区改革

  积极推动国有林场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改革新模式。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适应以生态建设为主林业发展战略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和经营制度。在森林分类经营改革的基础上,将国有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定员定岗,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商品经营型林场全面推行企业化管理,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激活内部经营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国有林区森林旅游开发建设,在保护生态的原则下,适度探索适合国有林区的特色发展之路,激活国有林区发展动力。

  9.3 扩大林业对外开放

  加强招商引资,包装一批适合我县林业资源实际情况的项目,跟踪服务已落实的项目。加强与周边地市合作,着重从资源保护、科技、产业、项目和森林旅游等方面合作。

  第十章 规划实施

  10.1  强化保障措施

  完成“十三五”林业各项任务,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强化林业支持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0.1.1 强化党政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把林业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城镇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林业,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把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森林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

  10.1.2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拓宽林业建设投融资渠道。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林业投入体系,对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实行财政预算。对非重点林业生态建设,政府也应在资金投入上实行优惠政策,对营造林给予补助。积极开辟新筹资渠道,改善林业投资和经营环境,广泛吸纳国内外社会各界资金注入到林业生产建设中。进一步完善林业信贷资金扶持政策,加大对林业企业的信贷资金使用力度,鼓励众多林业企业更多更好使用林业信贷资金,促进林业稳步发展。实现林业生态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现代林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10.1.3  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工作,增强林业建设活力。

  积极深化推进以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性森林保险、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林地林木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引导林农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促进林业良性发展。积极稳妥开展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做好木材运输管理改革相关工作,规范强化木材检查行为。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进危旧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10.1.4 加大林业科技支撑力度,提高林业生产力。

  依靠林业科技创新,全面提高林业技术水平、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重点抓好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在实施林业项目时,要依靠专业农林大学、国家、省林科院等林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作为技术依托,提高科技含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林业科技创新体制;科技支撑重点放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为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10.1.5 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根据加快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需要,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各级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加大对林业队伍的培训和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林业宣传工作,为加快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10.2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10.2.1 健全规划体系

  加快形成以会东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基础,各类专项规划为支撑,定位清晰、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的林业发展规划体系。各专项规划要立足实际,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对策措施,形成对全县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有力支撑。

  10.2.2 加强规划衔接

  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规划之间相互协调的原则,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做好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对接以及与本地区各专项规划的对接,涉及宏观区域布局和重大项目要符合全县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林业发展空间布局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提高全省林业规划的管理水平和实施成效。

  10.2.3  强化目标考核

  根据规划目标,合理划分各级在林业建设方面的人事权,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地方政府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和潜力,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起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的林业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共同推进本地区的林业发展。对于在林业建设中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建设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予以批评约束,提高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对林业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0.2.4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实施好规划,是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责任,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林业建设投入,引导和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要加强部门合作,将规划的各项目层层落实到各部门、各级乡镇政府部门和重点实施单位,共同推进规划实施,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完成。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规划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