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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审计局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一)着力服务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依法审计,要始终做到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跟踪权力运行轨迹、关注责任履行情况、促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项审计工作之中。

  (二)把服务改革和发展贯穿始终。跳出单纯的“项目审计观”,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坚持“三个区分”,着力保护创新、支持实干、宽容失误,推动建立“容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始终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为审计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三)围绕审计重点,提高审计质量。一是继续搞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准确把握政策意图,促进全县政令畅通。二是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密切跟踪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持续关注财政资金存量和增量,加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审计的力度和深度,推进县级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三是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争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度和质量上有新突破。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民生资金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社会保障、教育、扶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着力揭示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管理不善、效益不佳等问题,推动党和政府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统筹整合审计力量,稳步推进审计工作转型升级。今年的审计项目计划遵循量力而行、统筹协调、留有余地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审计工作时间、经费、人力情况和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适当控制项目数量,避免重复审计,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同时,积极探索数字化审计方式,预算执行审计、扶贫审计等依托单位数据资源开展系统分析、重点核查。

  二、审计工作任务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州、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以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为抓手,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重点关注第二个“项目年”和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突出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统筹、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等主攻方向,揭示弄虚作假、有令不行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由县审计局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向州审计局提交阶段性跟踪审计综合报告,同时抄送同级政府。

  (二)财政审计。

  1.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和规范预算管理与执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财金互动、专项资金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等政策执行情况,围绕财政总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编制的规范性深化决算草案审计。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负责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10日前完成。

  2.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税收征管机制不断完善、保障国家财税收入安全和税收相关调控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涉及“三去一降一补”相关企业重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与效果,资本利得、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和部分垄断性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契税征收管理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负责对同级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2月中旬开始,5月9日前完成。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转变作风相关要求,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审计。重点关注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结合对项目计划支出、行政成本等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和中期预算调整率的检查分析,揭示问题、分析制度性根源,促进建立相关支出预算标准、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关注预算调整申报与批复情况,分析流程与管理制度,揭示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原因,促进简化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关注经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部门在预算编报与调整、共管资金分配与项目安排上是否建立和有效执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促进规范重大经济决策行为。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拟安排对县规建局、县民政局2个部门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三)“插花”贫困地区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省定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六个精准”的要求和“七个一批”等政策措施,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贫困人口脱贫标准,重点关注四个方面:一是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审查脱贫攻坚规划的编制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真实性、脱贫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重点关注被脱贫、假脱贫、数字脱贫的问题。二是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一方面将关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相关单位(部门)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了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驻村帮扶等机制;另一方面,关注精准扶贫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是否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行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保险和救助扶贫、社会保障兜底、移民搬迁安置扶贫和劳务输出扶贫等。三是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整合等情况,重点查处在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挤占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切实维护贫困群众利益。四是扶贫项目安排、实施和运营情况。审查扶贫项目规划是否衔接,项目立项、实施、绩效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县审计局对我县2016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执行,9月20日前完成。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1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政策落实、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促进分配公平、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2016年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政策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推进和保障待遇分配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以及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由县审计局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从2016年12月起,2017年3月30日前完成。

  (五)经济责任审计(自定6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尽责、有为”为目标,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依法行使权力的问题及其体制机制原因,分析掌握违法违规问题的规律和特点,推动完善“制度笼子”,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党风廉政建设;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关联度高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履职不全面、不充分等问题,查找职责边界不清、规则不明、权责不对称等深层次原因,推动健全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充分履职尽责;关注领导干部推动地方(部门、单位)事业发展情况,检查剖析发展成效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干部主观努力程度,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探索对领导干部作风、能力、实绩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方法,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更好服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审计对象与组织实施方式:县审计局拟对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王礼学同志,会东县铁柳镇党委书记廖宇超同志,会东中学校长刘文旭同志,会东县铅锌镇党委书记李祖发同志,会东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原主席刘清华同志,会东县嘎吉镇原党委书记赵跃荣同志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从1月开始,11月底前完成。

  (六)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4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国家建设资金安全、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促进投资领域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补偿和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投资绩效等情况,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管体系。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 县审计局拟对城北农贸市场及安置房、会东县政务中心、环保监测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网格化管理中心综合楼工程、垭口拆迁安置小区、城南新区一期、二期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开展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2月10日前完成。

  (六) 交办项目。

  对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事项,做好统筹安排,及时组织力量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完成交办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担任审计组组长,强化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审计程序、审计执法、审计复核、审计整改、审计结果公告、八不准执行等方面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二)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必须履行报批程序。及时向州审计局报送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和投资审计项目,坚持纳入计划管理并实行项目调整向上级审计机关备案制。

  (三)及时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各相关审计项目组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适时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拟采取的审计程序。

  (四)加强对计划执行全过程的管理。各项目审计组要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计质量;各项目审计组要用好“审计计划统计管理软件”,及时跟踪分析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实施进展、资源投入及审计结果情况;积极探索联网审计执行力度,不断提高审计组织管理水平和审计工作效率。

  (五)改进完善审计报告制度。各项目审计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在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和评价客观公正等方面狠下工夫,着力提高审计报告质量。要认真落实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和审计结果如实上报规定,畅通上情下传、下情上达渠道,保证审计成果真实、准确、全面。

  (六)依法审计,秉公用权。审计人员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碰硬,勇于担当,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保密规定,严格程序控制,注重工作方法,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七)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加强整改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县审计局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以促进相关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

  (八)严肃问责。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依法依纪按程序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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