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为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促进干净、整洁、美丽县城建设,根据《四川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经《东府阅〔2016〕37号会东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纪要》委托会东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按管理成本收费。根据《东发改〔2017〕58号关于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及城南、城北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收费时间:(早上8:00至晚22:00)。 2、小型车:(10分钟内免费)1-3小时以内按2.00元/辆收费,3小时以上按每小时1.00元/辆加收停车费。 3、两轮摩托车:按1.00元/次收费。 4、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如警车、军车、救护车、消防车等。 5、免收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8:00)。 本规定将于2017年4月28日起执行。 注:禁止长时间停放,如不按管理规定停放、拒缴或超时不缴停车费者按违禁停车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办法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记3分或拖走,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特此公告。 会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会东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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