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疾控中心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会东县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8-04-26 10:23 点击率:打印】【关闭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会东县疾控中心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会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会东县鲹鱼河镇各可村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总规划用地面积11372.62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132.81m2,拟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总投资1600万元,总建筑面积6438.45m2,主要建设内容:业务实验综合楼,建筑面积5300.72m2;医疗废物暂存点及污水处理房,建筑面积76.50m2;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97.46m2;门卫室,建筑面积90.21m2;二期总投资1200万元,总建筑面积1694.36m2,主要建设内容:体检中心,建筑面积1662.68m2;门卫室,建筑面积31.68m2

  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另行环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及其主要的环境影响如下:

  (一)施工期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收集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会东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施工单位应实行安装密目网、洒水抑尘、禁止向外抛撒建筑垃圾或易扬撒的物料等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3、噪声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防噪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在午休、夜间禁止施工;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等,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装修垃圾分类收集,指定堆放,由施工方负责清运,运至指定渣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只要严格实施项目固体废物的环保措施,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

  (二)营运期污染物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微生物实验室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体检和咨询等人员废水。

  微生物实验室的废水主要产生于实验结束后的清洗冲刷过程,实验室配有高压蒸汽灭菌锅,对有感染性的器具先进行灭菌消毒,后进行洗刷。灭菌时采用高压蒸汽121°C102.9kPa30min灭菌处理,有效灭活病原微生物。

  理化实验室检验分析过程产生少量的含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和酸碱废水,酸碱废水采用中和法,中和至pH7~8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含氰废水宜采用碱式氯化法(碱式氯化法是加入碱液使废水的pH值达到10~12,然后再投加液氯或次氯酸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但在理化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液(重金属废液及其第一次清洗水、废酸碱等)属于固体废物中的危废,排放周期不定,经分类收集后用密封容器储存,定期送往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职工生活污水、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废水、体检和咨询等人员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再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鯵鱼河。

  2、废气

  1)污水处理站臭气:项目建成后,将对污水处理站采取有效的封闭和脱臭处理,对于发生恶臭的构筑物置于封闭间内,通过引风装置排入相应的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进行脱臭处理后引自综合楼顶排放。

  2)危废暂存间臭气:加强清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可减少垃圾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备用发电机废气:只有在停电情况下才会使用,发电时间短,全年使用时间少,废气排放量少,采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污染物排放量少。

  4)车辆废气:禁止机动车在项目区域内长时间发动停留;种植对汽车尾气、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有较强吸收作用的花卉植物,并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立体绿化。在干燥季节需对场地洒水,以减少扬程的产生。

  5)微生物实验室废气:微生物实验室废气包括各操作间为保证室内清洁度要求而排放的废气和生物安全柜排放的废气。微生物实验室安装臭氧消毒和紫外线消毒装置,为防止实验过程病原微生物的逃逸,气体在排出室外前均经过高效噪声过滤装置处理,废气经实验室排风系统排出室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理化实验室废气:理化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会有很少量的化学试剂挥发出来,实验室采用通风橱排放的方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此外,建设单位需采用自然通风和(或)机械通风,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消毒灭菌工作,保证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保证业务综合楼内空气畅通。

  3、噪声

  项目噪声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1)加强绿化,在项目场地内及周围种植树木及其它植物,既可以降噪有可美化环境。研究表面,绿化对减少交通噪声有一定的效果,其中由绿篱、乔灌木和草坪构成的绿化,平均可降噪5dB(A)

  2)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怠速停留时间,禁止汽车鸣笛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

  3)加大宣传,张贴标语,创造安静的医疗环境。

  4)对污水处理站水泵采用减振、隔声的措施,对通排风系统安装消声器,对发电机进行隔声。

  经采取措施后,项目噪声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可行。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项目一般生活垃圾采取分类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淘+袋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包括:体检和咨询、微生物实验室固废、理化实验室废液、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等。

  医疗废物须分类收集,经消毒处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由会东县人民医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的医疗固废转运小组及时清运至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指定的医疗固废过渡性临时处置地点处置。

  危废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规定的危废收集、暂存、转动、运输环节的环保措施规范化管理。

  三、主要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城市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我单位在落实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的前提下,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区周边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419日至201853日),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会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834-5424051

  单位地址:会东县鲹鱼河镇各可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人:范  

  联系方式:028-86248567

  电子邮箱:7408253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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