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来源:会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2017年11月14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有偿服务支出、有价证券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政务公开审批:指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名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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