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常见问题


来源:会东县社保局 时间:2017年05月30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1、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保险义务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什么情况下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什么情况下视同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职工发生工伤应如何救治?

  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及时将职工送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往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6、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7、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8、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9、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工伤医疗待遇;(2)辅助器具配置待遇;(3)停工留薪期待遇;(4)伤残待遇(或工亡待遇)。

  10.不按规定参保的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缴纳工伤保险费

  11.恶意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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