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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铁柳镇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铁柳镇 时间:2018-03-01 10:34 点击率:打印】【关闭

  铁柳镇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镇及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员会凉山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州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平安铁柳、法治铁柳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确保岁末年初全镇社会稳定、治安有序可控,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至 2018 年 2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 60 天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确保岁末年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集中整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努力建设平安铁柳,为铁柳又快又好发展,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镇各村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迅速行动起来,建立完善本地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机制,加强预防和多元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稳定工作;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找准问题症结,突出重点顽疾,雷霆出击,快侦、快破、快诉、快判,依法打击和惩治“两抢一盗”、“涉枪涉爆”、黄赌毒、黑拐骗、村霸恶势力、吸毒、外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处理一批有恶劣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端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强化“五个突出”目标,确保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突出目标整治。以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清理一处整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控,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反弹率高发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强力排查,重拳铁腕整治社会治安乱点乱象,及时消除社会治安隐患。

  (二)突出重点整治。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要求,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着力抓实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人员、重点突出治安等问题强力整治,把治安问题摸清、摸实、摸透,确保措施有力、及时整治、保持常态。

  (三)突出打防整治。要依托公安机关为主力军,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巡查排查,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偷牛盗马”、交通安全、缉枪治爆、校园周边安全、网络诈骗、外流贩毒吸毒、扫黄打非、拐卖妇女儿童、消防安全等刑事、治安案(事)件违法犯罪,形成震慑力。对已整治取得成效的村、社加大防范力量,加大警力巡防,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注重打防结合,确保社会治安取得明显好转。

  (四)突出挂牌整治。要针对本地实际,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进行挂牌整治,制定时间表和进度图,及时排查、及时整治,确保取得成效。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治安仍然混乱的挂牌地区和部门,严格按照《四川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启动问责,确保挂牌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突出督查整治。在整治期间,镇综治办抽调村级综治成员,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适时深入20个村开展督导检查,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廖宇超同志任组长,镇长杨正伟任副组长,成员由镇综治办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村、社也要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成立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开展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扎实推进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 12 月 31 日)各村、社要全面安排动员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发动,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舆论氛围。要发动群众,层层动员,提高知晓率。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4日)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全县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调查情况》结果,重点整治梳理出 2 至 3 个治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使社会治安混乱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已经掌握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进行排查核实,通过“破现案、挖积案、打团伙、抓首犯”,有效整治社会治安环境,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做到立竿见影,壮大声威,鼓舞群众,震慑犯罪。集中整治内容主要从以下 11 个方面着力抓好整治落实。

  1、打击“两抢一盗”。动态掌握本地社会治安相关情况,对本地违法犯罪新特点、新动向要强化分析研判,针对本地高发多发案件要组织开展高密度、高强度、高效率的严打整治行动,以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地域性职业犯罪和惯犯累犯为重点,加大抢夺抢窃、入室偷盗、盗窃机动车、偷牛盗马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击力度。

  2、重点部位整治。切实加强对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公路、水路交通秩序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强化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加大寄递物流领域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开箱验视、实名制、过机安检“三个 100%”制度。开展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加油站点等重点部位治安环境整治。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3、治理涉抢涉爆。各村、社要下功夫开展治爆和危爆物品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加强烟花爆竹摊点、施工单位,危爆剧毒品运输安全管理,实时进行监控督查,做到危爆物品不流失、不漏管、不炸响

  4、毒品问题整治。要按照县新一轮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方案,加大力度打击贩毒团伙,控制吸毒群体,强化专项打击治理,加强跨区域集群打击,开展毒品公开检查,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提高惩治效能,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5、重拳打黑除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反恐防暴、校园暴力等违法犯罪;有效打击跨区域流窜作案、铁柳镇籍人员外流犯罪。严厉打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重点行业领域黑恶犯罪,严厉打击整治农村恶势力,对举报线索一律彻查,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坚决铲除滋生黑恶犯罪的土壤。

  6、整治扫黄打非。强化流动人口、娱乐场所管理,对出租屋、宾馆酒店等场所重点清理,对卖淫嫖娼、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影响社会治安丑恶现象,严厉打击,依法处理,绝不手软。

  7、整治打拐骗赔。要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利用未成年人外出务工进行骗赔诈骗等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技术支撑的新机制,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准办好案、更好控发案。

  8、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健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结合扶贫攻坚工作,走村串户,加强接访、走访、下访工作,充分发挥“大调解”平台维稳作用,妥善调处乡村邻里纠纷和矛盾,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9、打击网络犯罪。要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地下钱庄等经济犯罪,严厉打击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严肃清理整治网上各类违法有害信息,严厉打击侵犯公民利益、黑客攻击、淫秽色情等涉网违法犯罪。

  10、开展平安创建。各村要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巡防管控能力,充分利用网格员、专兼职巡防队员、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门卫保安等群防群治队伍,对案件高发区、治安复杂路段、重要时段、敏感时间节点安排集中巡逻,有效形成专群结合、全面覆盖、无缝衔接的工作网络,达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

  11、强化基层治理。各村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工作,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督导检查等方式强化基层治理,组织动员村民积极参与矛盾调解、犯罪预防、矫正帮教、禁毒禁赌、安全监管、规范婚丧嫁娶、移风易俗等基层社会工作,推进基层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总结自查阶段(2018 年 2 月 25 日至 2 月 28 日)各村要对本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改进和完善。通过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岁末年初,各类案(事)件易发多发,各村社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铁柳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形成合力,突出重点。各村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本着“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重点整治本村多发高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事)件。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组织村民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格局,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到位。

  (三)加强情报信息报送。 各村、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做到及时、准确、按时限完成。各村、社宣传、整治、总结等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镇综治办。

  (四)严格责任,加强督导。 各村、社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地要按照“属地管辖、层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整治期间,镇综治办领导小组对各村、社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落实、不负责任和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问题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究问责。

  铁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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