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档案安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档案安全工作是档案工作的底线,是推动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前提,是构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要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切实把档案安全纳入工作的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要定期研究档案安全工作,保障档案经费落实,解决档案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档案安全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职能职责,切实完善档案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档案业务人员具体负责的原则,落实档案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各项档案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档案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档案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档案业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档案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档案安全管控体系,形成档案安全责任共同体。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档案安全工作核心管理 (一)强化档案实体安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要加强档案室库房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实体绝对安全。要科学设置档案室库房,合理规避地质灾害、地势低洼、易燃易爆等安全隐患;要加强档案库房区域安全,确保库区集中设置,避免与其他工作用房交叉使用;要配备空调、除湿机、灭火器等必要安全设施设备,做到防潮、防霉、防火;要定期开展档案库房安全检查,档案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要带头对库房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专项检查;要落实“双人进库制”制度,进出库房时间、事由应实时详实登记。 (二)强化档案资源安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第8号、10号令要求,及时做好上一年度归档文件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和“应归尽归”,确保收集齐全完整、鉴定科学准确。要丰富档案种类和载体,做好音像档案、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避免档案资源流失。要认真做好到期档案移交进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国家档案据为已有,确保档案资源的安全。 (三)强化档案信息安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要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对新产生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要确保档案信息的读取安全,对数字档案的读取设备包括软、硬件都同时进行保存,定期对用过时技术保存的数字档案进行异质备份,进行档案信息的安全迁移,确保现时通用的软、硬件设备能够读取利用;要确保档案信息真实性,保证数字档案与纸质档案的一致性,对数字档案信息采取防写措施,禁止非法用户对文件信息进行篡改;要按照《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要求,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信息不流失,落实专人负责档案信息安全,严禁未经许可拷贝、复制、传输档案信息。 (四)强化档案保密管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室档案和信息管理,确保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不被泄露和公开。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涉密档案、重要档案的存储介质进行检验和认证,严防把档案信息传输到非涉密网络上。要加强档案管理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安全保密意识,把保守档案信息的安全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四、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要定期开展档案安全自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检查各个工作环节、部位是否存在安全漏洞和隐患,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严防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县档案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档案安全进行抽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限期整改。 (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要按照《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等要求建立洪涝、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把档案室纳入重点保护范围,确保档案安全受到威胁时得到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要设立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小组,做好各种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抢险队伍的准备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有效进行,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经常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执行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档案造成的危害。 五、强化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档案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强化监督管理。县档案局将加大全县档案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档案安全事故采取“零容忍”,加强档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乡镇、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本行业和直属单位档案安全工作日常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档案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对事故隐患的事前问责和事故发生之后的责任追究,因工作失职、渎职或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工作推进不得力,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档案安全事故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囯档案法》及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国家档案局第30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完善激励机制。县档案局将档案安全管理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档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事企业单位同样应将机关档案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对在档案安全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中优先考虑,激发档案工作人员工作热情,确保档案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会东县档案局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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