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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水务局关于印发防范和遏制水利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水务局 时间:2017年12月14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各股、室、新华水库管理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水利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我市水利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市水利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治理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行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隐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与无缝对接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探讨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职责,逐步建立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制定安全生产有效措施,建立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制度,督促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加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原则。加强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抽查巡查,推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四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督导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深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工作,督促各级、各单位依法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典型事故通报制度,加强警示教育,注重事故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严防同类事故发生。2、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划定红、橙、黄、蓝的安全风险等级标识。二是对安全风险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监管信息平台,录入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监管信息和隐患整改情况台账。三是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等级进行风险评估划定,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并制定重大风险公示告知制度,对高危企业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四是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水利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推进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系统,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良好环境。3、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坚持自查、督查、巡查、稽察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对下级所属水利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和水管单位定期组织督查、巡查、稽察和交叉检查,建立隐患治理督办台账,对重大隐患落实“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二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抓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安全巡查,深化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持汛前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制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贯彻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和信息报送,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两会”以及汛期、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严格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明确安全监督工作机构。县级要有同工程建设与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力量及相应的工作条件,做到安全监督有人抓、有人管,夯实水利安全监督基础,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把教育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继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和水利稽察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敢于担当、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安全监督队伍。三是重视和发挥社会力量、媒体作用和群众支持,采取培育和购买等方式,引入第三方实施专业化监管,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

    (二)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一是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深化信息化与安全生产融合,探索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和水平。二是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2、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一是推进南平市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平台,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充分利用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资源,加大遏制水利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与装备的科研力度。三是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行业和企业等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3、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加快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水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抓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安全巡查,深化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2、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标准化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与失信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使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3、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业,依法依规落实查封扣押、吊销征照、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

    (四)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预案修订和演练。一是规范各级水利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评审工作,协调相关预案的衔接,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完善水利企业单位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2、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建立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3、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一是建立完善集现场信息传输、救援资源调度、过程会商指挥为一体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建立健全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确保预警、报警、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三是水利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四是强化应急响应,提高紧急情况下的风险决策、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全市水利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坚守红线、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发声。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基层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汇总,落实情况报送。全县水利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情况报送,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随同工作方案于11月15日前报送县水务局。每季度末月15日前报送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可供交流的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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