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会东县委办公室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感动会东”人物评选表扬活动的 通 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富有时代精神和高尚思想道德情操的先进事迹,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用小故事阐述大道理,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为实现中国梦会东篇章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持。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县开展“感动会东”人物评选表扬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充分挖掘和广泛宣传先进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互助、诚信、孝敬之风,营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勇于担当的社会氛围,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神聚力、开拓创新,努力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会东。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标准 凡属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社会正能量,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公民,均可参与评选。主要标准如下: 1.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尽心竭力帮助他人,特别是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奉献社会,爱心捐助奉献突出;或想他人所想,帮他人排忧,不为金钱等利益所动,拾金不昧,无私奉献;或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义务奉献事迹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带动力。 2.为维护群众利益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捍卫正义、勇斗歹徒,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注重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说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 4.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学习、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无私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服务优质,不计得失,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事迹感人。 5.模范践行家庭美德,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对家庭成员不离不弃;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领带动身边群众移风易俗,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积极投身扶贫攻坚,充分发挥智慧才能创业致富,带动帮助身边群众脱贫奔康;其他个人或家庭经历或行为具有典型性、时代性和代表性,事迹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及改革创新时代精神,推动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模范人物。 (二)参评范围 “感动会东”人物评选面向全县公民,不受年龄、性别、民族、职业限制,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均可作为候选人推荐上报。在我县工作、学习、生活的外来投资者、学生和务工人员也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 “感动会东”人物评选表扬活动分为推荐初选、媒体宣传、评定表扬三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初选 推荐方式分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自我推荐三种: 1.组织推荐。对属于本地、本单位的(或乡镇、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由各乡(镇)党委、县级机关各单位负责推荐。推荐前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可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群众推荐。10人以上联名可直接进行推荐,群众联名推荐需经先进典型所属的单位或乡镇进行初审。 3.自我推荐。有意自我推荐的个人填写推荐表,经所属的单位或乡镇初审后上报。 所有推荐人物均须按附件格式填写推荐表(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相关照片),按要求加盖单位或乡镇公章后报县评选表扬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5422611,联系人:陈明洪)。 (二)媒体宣传 从2016年起,每季度初选推荐3~5个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广泛进行宣传,把宣传报道作为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的过程,同时也引导全社会向先进典型学习。 1.在《今日会东》开设“感动会东”人物评选专栏,对每季度推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2.会东电视台制作“感动会东”人物事迹报道专题节目,对每季度推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3.会东县党政内外网在显著位置开设“感动会东”人物先进事迹专栏,及时上载先进典型事迹,开设投票通道,让公众了解先进、支持先进、学习先进。 (三)评定表扬 所有参评候选人经广泛宣传后,由县评选表扬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网络投票情况、社会反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选确定“XX年度‘感动会东’人物”,并进行表扬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感动会东”人物评选表扬活动作为推动本地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善于培育和挖掘能够展示会东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乡镇、教育系统(由教育局负责上报)、卫计系统(由卫计局负责上报)每个季度至少推荐“感动会东”候选人物或事迹1件(分别于3月、6月、9月、11月10日前报),县级机关单位原则上全年至少推荐2件(分别于6月、11月10日前报)。 (二)加强审核监督。各单位对推荐的先进典型要严格筛选把关,经认真研究后上报,县评选领导小组将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复审,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市民群众意见。 (三)广泛宣传学习。评选表扬活动目的在于推动全社会学习弘扬“身边雷锋”、“最美人物”、“时代榜样”、“美德少年”、“最美家庭”、移风易俗带头人、致富能手、道德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见义勇为模范)等先进典型,要坚持把学习宣传贯穿推荐评选过程的始终,注重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宣传和学习身边典型,促使推荐评选表扬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中共会东县委办公室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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