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


来源:会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时间:2018-02-27 16:51 点击率:打印】【关闭

单位收费公示表(参考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征收依据

执收单位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资金管理方式

备注

01

社会抚养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

卫计局

每例

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每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分别征收计征基数3倍的社会抚养费。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当事人

缴入地方专户

说明:1.“收费性质”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2.“资金管理方式”包括缴入中央、省级及地方国库,缴入省级或地方专户等。


川公网安备 513426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