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收养三代以内同旁系血亲的自律或收养继子女登记 |
办理部门 |
会东县民政局 |
责任处室 |
社会事务股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
事项收费 |
1.收费项目:收养登记费;收费标准:手续费20元/件,工本费10元/件,调查费220元/件;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价费字[1992]349号) 2.收费项目:凉山日报公告费;收费标准:400元/条;收费依据:凉山日报广告代理。 |
申报条件 |
收养三代以内同旁系血亲的子女或继子女的条件:1.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2.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3.年满三十周岁。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华侨除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的子女或继子女不受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
申请材料 |
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收养三代以内同旁系血亲的子女须提供:1.收养申请书;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
办理流程 |
当事人到县民政局办理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受理机关:会东县民政局;受理地址:会东县会东镇人和西巷16号 |
法定期限 |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凉山日报公示60个工作日不含在办理期限的30个工作日中)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 |
联系电话 |
0834-8551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