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港澳台居民入户


来源:会东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4-11-08 11:23 点击率: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港澳台居民入户
办理部门 落户地派出所
责任处室 落户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凉山州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2014)
申报条件  提交以下材料:  
(1)、台胞出具《批准定居通知书》、《台湾居民定居证》(原件和复印件); 
(2)、港澳同胞出具《港澳居民回乡定居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或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书面申请书。
相关表格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落户地派出所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行政服务大厅会东镇户籍业务办理窗口、行政服务大厅新云区户籍业务办理窗口、姜州派出所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其他区乡派出所上午9:30-下午4:30
联系电话 会东派出所:5422027 新云派出所:5422577 姜州派出所:5480110 嘎吉派出所:5460110 淌塘派出所:5490110 铅锌派出所:5430033 大崇派出所:5470100 松坪派出所:5455110 新街派出所:5477078 发箐派出所:5436230 小街派出所:5407810 野租派出所:5466003 铁柳派出所:5487110 溜姑派出所:5476110 堵格派出所:5405110 野牛坪派出所:5476622 乌东德派出所:5467110 
事项收费 第一次办理《户口簿》的不收费,换发、补办《户口簿》的收费为6元/证。


川公网安备 51342602000015号